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、国家语委《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(试行)》,进一步夯实我区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,促进学校(幼儿园)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,提高我区教师规范使用普通话和普通话教学的能力,根据我区教师队伍中的实际情况,经研究决定在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前培训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:普通话水平未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的人员。(一般教师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,语文(幼儿园)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)
二、报名时间:5月14日上午(以单位统一集体报名,报名表见附件)
三、报名地点:区语委办(教研室内)
四、培训时间:5月17日至5月18日 上午:8:00~11:30
下午:1:00~5:00
五、培训地点:一工小
六、培训内容:1.普通话水平测试试卷构成和评分标准
2.普通话水平测试练习的重难点及应试技巧
3.本次普通话测试注意事项等
各校(幼儿园)接此通知后要及时在教职工中做好宣传工作,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培训。参加培训人员要妥善安排好各自的工作,按时参加培训。
另:请各乡镇中心校通知辖区内所有幼儿园准时报名。
联系人:吴育培 联系电话:85609822
港闸区教育与文化体育局
港闸区语委办
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