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程概况
本工程为南通市港闸区实验小学幼儿园改造活动用房项目,地上一层,建筑面积为126平方米,砖混结构,按6级抗震设防,耐火等级为二级,结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。南通市港闸区实验小学幼儿园现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队伍。
二、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要求
1.报价单(根据现场勘察和施工图纸及本招标说明书报工程下浮率,下浮率不低于8%);
2.质量、工期及保修承诺;
3.企业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(房屋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)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;
4.投标书应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;
5.各投标人于5月9日下午5:00前到南通市港闸区实验小学领取标书,并将投标书于2008年5月13日下午2时送达南通市港闸区实验小学。
三、质量和工期要求
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,工期为35个日历天。
四、付款方式
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1万元,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3万元,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3万元,余款在工程审计结束后一年内付清。
五、结算方式
工程结算方式按施工图、工程变更、现场签证、《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》(2004)、《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》(2004)、《南通工程造价信息》(2008年第5期)及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。
六、违约责任
⒈ 本工程设质量保证金5000元,安全保证金3000元,工期保证金2000元。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10000元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。
⒉ 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,则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2000元,并且按延期每天100元加罚。
⒊ 如工程竣工时,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,则罚没质量履约保证金5000元,并且承包人必须负责返工至达标,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。
⒋ 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,则罚没安全履约保证金3000元,并且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。
招标人:南通市港闸区实验小学
二〇〇八年五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