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工程概况:
本工程为南通市天生港学校幼儿园扩建工程,地上二层,建筑面积为163平方米,砖混结构,按6度抗震设防,耐火等级为二级,结构合理,使用年限为50年。南通港闸区天生港学校现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施工队伍。
二、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要求
⑴报价单(根据现场勘察和施工图纸及本招标说明书报工程下浮率,下浮率不低于8%);⑵质量、工期及保修承诺;⑶企业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(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)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;⑷投标书应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;⑸各有意投标人于2008年7月4日9:00—11:30到天生港学校领取招标文书,各投标人投标书于2008年7月8日15:00送达南通市天生港学校。
三、质量和工期要求
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,工期为40个日历天。
四、付款方式
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3万元,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6万元,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6万元,余款在工程审计结束一年内付清。
五、结算方式
工程结算方式按施工图、工程变更、现场签证、《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》(2004)、《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》(2004)、《南通工程造价信息》(2008年第5期)及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。
六、违约责任
1、本工程设质量保证金10000元,安全保证金5000元,工期保证金5000元。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履约保证金20000元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。
2、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,则罚没工期履约保证金5000元,并且按延期每天100元加罚。
3、如工期竣工时,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,则罚没质量履约保证金10000元,并且承包人必须负责返工至达标,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。
4、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,则罚没安全履约保证金5000元,并且承包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。
招标人:南通市天生港学校
2008年7月4日